甘肃省平凉市发改委等30部门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来源 :平凉市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7-19 09:03 打印
为加快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税收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近日,市发改委联合人行平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明办等30部门签署《平凉市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提出,联合惩戒的对象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对于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在内的26项联合 惩戒措施。
《备忘录》强调,各《备忘录》签署部门将把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反馈至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对惩戒措施落实信息进行汇总审核并共享至省、市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会同各部门认真做好《备忘录》落实工作,加快推进税收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