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来源 :酒泉市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1-30 15:41 打印
2018年,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驻酒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国家发改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在全国262个地级城市中综合信用排名位居139名,在全省排名第2名。主要做法是:
1.领导高度重视促实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永军多次在我市《城市信用状况简报》作出批示,要求针对短板弱项和推进落实中的困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督查考核,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抓实见效,确保全市信用综合指数争先进位。
2.加快平台建设提效能。按照国家、省上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市发改委筹建了酒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酒泉)网站,分别于2018年5月和12月,组织召开2场针对市级部门和7场针对县级部门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培训会。56个市直部门、驻酒单位和268个县级部门单位接入市信用平台,全年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7833条。信用中国(甘肃酒泉)网站累计发布信息436篇,年访问量达到3.5万人次。
3.工作措施有力抓落实。一是年初制定印发了《酒泉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二是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梳理编制了《酒泉市信用信息目录》,“双公示”信息报送有序推进。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酒泉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意见和方案,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四是会同44个市直部门单位联合转发了涉及交通、金融、房地产等12个重点领域的《联合奖惩备忘录》,目前已累计转发24个,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构建。五是组织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倡导企业实行信用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行事先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对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逐步形成了“讲诚信、重信誉”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