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班顺利举行
来源 :信用酒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2-19 09:26 打印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19年10月8日经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2号令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2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举办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培训班。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市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省委党校教授卫霞和区域经济学博士、省委党校教授吕文广,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酒泉经济发展实际,深入分析了甘肃营商环境,并围绕打造优良营商环境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熟知程度,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探索相关改革措施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必将有力促进全市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