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来源 :信用酒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1-20 18:28 打印
2019年,酒泉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优良天气率达90.41%,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2天。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等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我市正式迈入空气质量国家达标城市行列。
据介绍,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9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7%。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为134微克/立方米,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