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商务局 扎实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肃州区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6-24 18:28 打印
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疏理行政职责,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公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在记录、采集、存储、报送“双公示”信息时严格执行相关数据标准。
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契机,积极发动商贸流通企业参与“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从业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明意识,规范行业行为,依法诚信经营,提升文明素质,让商务诚信切切实实成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提升全民文明素质的强大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本行业、本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指导,扎实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