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的实践探索 --以肃州区“专业化管理促信用提升”涉税监管模式为例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肃州区税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9-27 12:00 打印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连接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重要桥梁,是税收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实现税收共治、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本课题组以酒泉市肃州区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现状为例,浅析行业现存问题及肃州区税务局“专业化管理促信用提升”涉税监管工作实际,为行业监管提出几点建议。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现状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概况
1.税务登记情况。截止目前,肃州区税务局已经登记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129户。其中:会计师事务所4户,占比3%;税务师事务所7户,占比5%;代理记账机构51户,占比39.5%;税务代理公司6户,占比4.7%;财税类咨询公司37户,占比28.6%。
2.涉税代理情况。课题组对肃州区15374户企业调查发现,从业务代理主体来看,由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涉税事务占26.2%,其他个人代理的涉税事务占7.6%,总占比接近总户数的33.75%;从业务代理情况来看,代理范围局限于纳税申报、发票代开、税务登记等简单的业务,税收筹划、跨境服务等复杂业务涉及有限。
3.信用评价情况。总的来看,随着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稳中有进,企业参与度越来越高,信用积分在400分以上和300分以下的机构占比较低,呈橄榄型。细分来看,今年上半年肃州区参与信用评价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129户中,其中信用积分400分以上(tsc5)户数28户,占比21.7%;信用积分300分以上不满400分的(tsc4)的户数82户,占比63.56%;信用积分200分以上不满300分(tsc3)19户,占比14.73%。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涉税专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一是专业服务机构专而不全。目前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主体由税务师事务所放开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务咨询公司等,每类机构服务侧重点不同,且互相之间没有行业协会、也没有资源共享平台,导致其不能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纳税服务。二是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根据课题组对税务代理服务人员调查,484名从业人员中接受过财会类专业学历教育的仅为40%;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21%,大专以上学历27%,大专以下学历13.6%,研究生以上为0。多数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仅能应对简单申报、涉税咨询等,难以满足市场的个性化、高端化、国际化需求。
2.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立法有待优化。目前,我国并没有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方面的统一立法,而是以总局的公告或者办法规定,除《税收征管法》属于法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均属于规范性文件,效力较低,在税务机关对该行业出现得违法失信行为采取处罚措施,对外公开的渠道也有限。由于我国现阶段的税收法律尚未完全实现“税收法定”,绝大多数的税收事项都是通过税收行政法规、规章的形式来确立和约束,较低层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普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违法失信惩戒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结果运用有待扩围。目前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查询信用积分、年度信用积分、个人信用积分,但税务部门向社会公开的渠道有限,产生的社会效应也有限。《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由税务机关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的机构,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因电子税务局无法识别是否是失信纳税人,该失信主体仍然可以正常办理业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积分、个人信用积分运用还是和实际脱节,公开渠道仍需拓宽,公布范围仍不够广,结果运用范围较窄,协同监管尚需完善。
4.涉税专业服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虽然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措施和准则,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存在问题,对于信用积分高的机构和个人来说,税务机关现提供的便捷服务仅为依托信息化平台为其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目前也享受不了什么税收政策优惠或者提高涉税办理事项效率等更多实惠,信用等级评定有些“名”大于“实”,“荣誉”大于“实惠”,无法从根本上调动纳税人提高信用等级的积极性。
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化管理促信用提升”监管实践
(一)“专局”管理,监管模式更科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持续提升涉税中介“一局式”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肃州区税务局结合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以“行业 企业类型”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将129户涉税中介和其代理服务的5190户企业纳税人划分到第四税务分局统一管理,全力打造“一个分局扎口管,一个团队专业服”的新型工作模式,确保横向数据在第一时间能得到比对、分析,进一步降低涉税中介管理风险,规范涉税业务办理。
(二)“专员”对接,“四统”模式有成效。自2023年12月实现团队化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以来,肃州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对129户涉税中介及其代理的5190余户纳税人进行了认真分析比对,分行业、分规模为其配备“税务管家”,如今专业化管理团队已经形成,“答复口径统一,行政处罚标准统一,管理方式统一,工作标准统一”的“四统”模式已成为分局服务与监管的标准。截至目前,129户纳税人均按要求完成涉税中介机构年度报告,90%以上的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代理人员实现了通过电子税务局代理业务通道为委托人办理涉税业务,新办中介机构信息采集及代理协议采集率达90%以上。
(三)“专厅”服务,管理服务更协同。在“专局管理、专员对接”的同时,针对涉税中介数量多、服务范围广、业务办理时间长的特点,肃州区税务局依托“10分钟办税缴费服务圈”,在涉税中介机构较为集中的阳关路办税服务厅打造“涉税中介服务专厅”,为辖区内信用积分高的涉税中介及代理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无缝衔接管理分局与中介之间基础管理事项,减少中间环节。通过“前端服务、后端管理”相互融合,形成了“管服一体、协同运转”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了1 1>2的倍增效果。
(四)强化结果运用提高代理服务水平。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为抓手,围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信用管理办法、信用积分提升策略等政策等要点为辖区内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详细解读,有针对性地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高信用积分,规范代理服务,提升竞争力。根据代理人员的信用积分结果,对代理机构和服务人员进行分类分级服务,为信用积分高的机构提供“一对一”精准业务指导、预约办理、批量办税绿色通道的便捷服务;将信用积分较低的机构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及时防范税收分险。
(五)宽严相济引领行业健康发展。自实行“一个分局扎口管,一个团队专业服”工作模式以来,肃州区税务局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了《关于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收征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涉税业务辅导及风险警示,先后召开风险警示会6场次,签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承诺书》。同时在监管中加强与涉税中介的合作,积极搭建涉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志愿服务平台,打造“肃税先锋 志愿同行”志愿服务品牌,引导涉税中介积极参加税收志愿服务。定期邀请中介机构参与到税费流程优化体验、纳税服务提升座谈、税法宣传、税费诉求协调解决等活动中,倾听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效应分析
(一)有利于降低征纳矛盾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纳税人涉税权益意识觉醒,导致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资源出现紧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均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不能及时回应纳税人的涉税疑问的情况难免发生,容易引发征纳矛盾。而健康有序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不仅能缓解这种矛盾,还能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纳税服务,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为经营主体提供强有力的助力,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和满意度。
(二)有利于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涉税服务。在税务部门的不断监管下,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正处于从小到大、从散乱到有序的重要发展阶段。从今年来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亚博yabo投注网站的业务范围正在逐步从代理申报、代开发票等简单业务向专业化的财务核算拓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主动投身税收改革,助力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等工作,在落实税费优惠、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更加丰富、多维的税费服务,全社会协税、护税格局也已逐步形成。
(三)有利于促进诚信经营提高纳税遵从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直观地反映了企业的诚信和服务状况,能鼓励和引导中介机构增强依法诚信纳税和服务意识。随着越来越多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个人纳入税务监管范围,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级别得到更广泛应用和认可,倒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争取涉税专业服务更高等级,引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能通过信用级别的评定,增强自律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积极争评守信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优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的意见
(一)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目前的经济形式和市场主体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业务需求和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税务机关应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会议、视频及集中培训方式,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业务辅导及政策宣讲;作为中介机构, 应该强化自我管理,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维护市场主体规范经营为己任,不得“见钱眼开”,随意扰乱市场秩序、开展恶意竞争;作为从业人员,应主动提升个人专业素质,在能完成基础咨询及申报的基础上,研究资产重组、税务筹划等复杂业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好准备,坚守职业素质,代理纳税人业务与其实际经营相符。
(二)优化法律监管方式。从立法角度,积极推进税收立法改革,尽快制定我国税收基本法,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法,推动税收行政法规上升为税收法律,从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法律体系;从立法内容上,一方面,明确区分税务机关、中介机构、纳税人的义务,对从业人员执业范围和违规惩戒进行严格规定,并且将税收信用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予以明确,强调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修订规则。另一方面,可以学习英国、韩国现有机制,在法律层面,设立协会,规定协会有权规范从业人员入门资格审查,开展日常从业行为审计,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接惩戒。
(三)充分运用信用结果。落实《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鼓励引导参与委托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质量开展评价,推动实现信用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权威。扩大信用结果应用范围,不但将其作为税务部门衡量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纳税信用、税法遵从度的指标,更应将其作为发放政府补贴、开展政府采购、申请银行贷款、参与招投标的重要指标,鼓励选择纳入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且信用良好的机构。公布“红黑榜”和“失信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惩戒涉税服务违规行为。对涉税专业机构和人员未按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业务规范执业、出具虚假意见的、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依情况责令限改或予以约谈,同时积分扣减,降低信用等级和执业负面记录。
(四)完善激励奖励机制。社会公众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和服务人员的积分认知度有待提高,且目前的公示渠道有限,建议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及现代化的宣传媒介加大信用积分结果宣传,提高纳税人对信用等级和积分的认知度,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扩大影响和亚博yabo投注网站的业务范围,便利纳税人选优选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员。税务部门对信用级别高的涉税专业机构及人员,提供专员服务或专班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扩大容缺办理范围,提供优先审核通道,优先解决涉税矛盾及诉求,提高办税效率和办税体验。探索与行业协会开展评选“诚信机构,优秀代理人”等活动,树立一批标杆机构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
(五)突出协同共治。搭建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联动,使信用等级和积分的结果更有效地在社会体系中发挥作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银行、公安、市场监管、工商联等交互信息,有效收集到与信用评价有效的信息,使信用评价结果更准确;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此基础上搭建省级乃至国家统一的跨部门信用监管平台,既归集和披露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又实现业务办理前失信主体的自动识别,从而及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建立行业协会,开展涉税中介及从业人员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黑中介”,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规范行业发展,从而形成税务部门主导、行政机关协同、行业协会自律、社会舆论监督的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