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见成效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04 15:10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通过五项措施有效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市场经营环境。
认真落实“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着力推动信用承诺制度建设,在市场准入管理和信用监管实行信用承诺制度;注重信息公开公示,增强企业自主年报、自主公示意识,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水平;认真执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措施,发挥企业信用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荣誉获取等方面的约束作用;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将诚信宣传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弘扬诚信文化,形成“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伊春市应申报2019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共计10869户,已申报10758户,年报率98.98 %,企业年报率位列全省前列。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签订市场主体准入承诺书304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承诺书13份,向各委办局中省直单位推送联合惩戒企业信息151条,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提升了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