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亚博app国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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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27 09:11 打印

被列入单位: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m2x62p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泉河园二区甲1号楼5层b-501室

委托代理人:王新忠     

列入事由: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了酒泉市太学府项目学校及小区正式围墙工程、市政道路管网工程,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承包的该工程转包给了临泽县鑫盛劳务服务中心,其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临泽县鑫盛劳务服务中心又将该工程分项分包给了酒泉晟昌工程有限公司和酒泉万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经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以上三家公司协商达成《清偿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议》,由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清偿支付酒泉晟昌工程有限公司人工劳务费150000元、支付酒泉万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人工劳务费300000元,已向两家公司共计支付50000元,剩余400000元未清偿支付。经我局责令限期清偿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仍拒不支付,造成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次群体性赴市、区两级政府上访,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1月10日人社部令第45号)第五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列入决定,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和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之规定,经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我局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我局将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规定,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其他指定的网站予以公布,供相关部门作为在各自职责范围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内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实施联合惩戒的依据。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11月10日人社部令第45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二)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的;(三)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和第十四条之规定,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可向我局书面申请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如中基蓝天(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肃州区人民政府或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玉门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复议、诉讼期间,本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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