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数字化深化基层治理改革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中国日报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8-26 18:54 打印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以信用数字化深化基层治理改革,既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国家要求,又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创新实践。强化信用对基层治理的赋能性对解决突出治理问题、创新基层治理机制手段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信用是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一)信用是规范行为的基础。信用是人际关系前提,通过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强化无证无照信用监管、修复失信信息等举措,有效约束、激励社会行为,提升参与者合作意愿,有效降低基层治理成本。基于“诚信驿站”“权益超市”“商户信用联盟”等载体,打通信用政策“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合需求的精准信用服务。如衢州衢江贺邵溪村创设“敢担积分”,推行“治理-服务-评价”双向闭环管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信用是创新治理的工具。信用是经济良性运行前提,将碎片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打破地域信息“孤岛”,是优化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依托基层网格,应用承诺、监管、奖惩、修复等信用工具,深化“首违不罚”,对高频事项“即申即办”,构建“业务触发─自动信用核查─奖惩措施精准推送─应用结果自动反馈”闭环机制,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如浙江依托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推进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和行政服务审批事项下放,实现“监管结果-信用评价-监管措施”周期管理,有效提升治理靶向性。
(三)信用是多元共治的纽带。信用契合社会由“管理”向“合作”转变需要,开展信用评价,深化协商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志愿服务队和村规民约建设,提升了多元主体对基层治理的参与度、合作度和满意度。如温州苍南推进镇级信用体系建设,制定《苍南县农贸市场信用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苍南县城市管理信用街区信用监管实施方案(试行)》,为信用主体提供容缺受理、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服务,畅通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取得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效能。
二、以信用数字化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经验
一是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手段,通过数据链和业务链交互迭代推进基层治理的精准化。信用数字化涵盖数据归集、模型构建、场景应用及制度保障等环节。从数据链看,通过数据归集形成指标体系、数据加工形成评价体系、数据应用形成监管奖惩体系,覆盖信用数据流转全流程并形成数据闭环。从业务链看,事前信用查询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覆盖基层治理全流程并形成应用闭环。以信用数字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现了数据链和业务链的交互迭代,有效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互促共进。如台州路桥“融易治”场景,通过政府、司法、银行三方协作,预警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影响社会治安、金融环境事件。
二是以制度互补性为依据,构建管制手段、经济手段和信用手段相结合的信用治理格局。基层治理除行政执法、挂牌督办等管制手段外,还包括产权交易、绿色金融等经济手段。但是以信用数字化推进基层治理树立起一种有别于传统治理的信用治理理念。相对于管制手段和经济手段,信用手段突出地域特色,具有动态、权衡性、见效速度较快的典型特征。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建立正面清单,系统集成推进基层治理的差异化和动态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治理重视市场化社会化场景应用,强调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机制作用的融合性。如衢州衢江构建“1134n”评价体系,“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探索基层全链条执法监督。
三是以长效机制构建为目标,致力于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信用协同治理体系建设。以信用数字化改革推进基层治理,是统筹运用数字化思维和技术,把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体现。通过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信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全面掌握,解决基层治理信息不完全及不对称问题。将通过信用监管流程再造和适配,将传统治理模式转变成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的治理模式,形成从监管实践到制度变迁的联动反馈机制。如丽水遂昌探索“信用 乡村治理”,印发《遂昌县遂心分(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遂昌县全面推进信用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司法信用 社会治理”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诚信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有效解决基层突出矛盾。
三、以信用数字化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路径
(一)完善适配制度。加强信用制度供给,明确信用权属、应用领域、部门职责,加强数据采集、审查、清洗和核实,加快平台互联互通,畅通自主申报渠道,推进公共、金融和市场数据融合交互。开辟政府违约毁约失信投诉专栏,及时开展信用监管成效评估和“回头看”。开展失信名单认定、记录、归集、公开、惩戒和修复等制度“废改立释”。对标国际先进做法,健全系统完备的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对制度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跟踪绩效评价,对不良制度及时“纠偏”。在制度构建层次、政策制订层次和政策执行层次,既要分系统推进,又要多系统协同。
(二)用好约束激励工具。强化政策合法性审查,清单化规范失信约束、守信激励的触发条件与对应举措。完善“信用矫正”机制,对破产重整企业实行“容错”管理,纳入“减免责清单”,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以外卖、医疗、电瓶车、二手交易等民生领域为重点,迭代信用积分管理与场景应用,基于信用链推动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针对污染源、工程建设、中介机构、预付式消费等特征,构建不同维度的信用评估和全流程动态监管体系。善用科学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政策、管理创新力度。
(三)构建可持续生态系统。借鉴深圳前海经验,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完善征信链条,开展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鼓励开发技术改造贷、智改数转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无感授信”产品,推动信用服务产业集聚发展。开展碳资信评价,推动碳资信与绿色金融耦合应用。实施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基于信用调解及时更新破产重整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消除征信影响。推广“园区整体授信”,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初创科技企业提供风险担保、信用增信、资源整合服务。
(四)提升基层诚信环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地方各级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信用政策供给、平台建设、部门协调等方面难题,各类信用制度均需在试点基础上予以法律化。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立信”,引导建立首席信用官、信用顾问制度,将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延伸至个体工商户。加强信用赋能基层治理的前沿理论研究,通过示范创建和舆论宣传及时阐释、解读最新信用政策,共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作者:陈海盛,浙江省信用中心信用研究领域首席专家、浙江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研究智库联盟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