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来源 :信用酒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27 18:06 打印
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集中开展虚假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医学美容、投资理财等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从2020年3月25日至9月25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虚假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围绕传统媒体、户外以及互联网等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投资理财、房地产、教育培训以及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违法广告。
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恶俗、低俗、媚俗等导向问题广告;涉及含有民族、种族、宗教等问题广告。未经审查核准,非法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学美容广告;超出批准的功能主治和保健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广告;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等内容广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学美容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的广告。非医疗美容服务宣称中西医医疗方法广告;绝对化诊疗技术、诊疗方法,回避、粉饰医疗美容手术的创伤性和危险性,并对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医疗结果的可靠性进行不合理预测和承诺等内容的广告。未在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中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和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宣传房地产项目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等内容广告。涉及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金融理财产品以及变相非法集资类等虚假违法内容的广告;涉及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以及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以及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保证和承诺,以专家或受益者名义对教育培训内容作推荐证明等内容广告。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app、自媒体账号等互联网广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情形的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广告发布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未涉及导向问题,民族、宗教、种族问题或未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的轻微一般违法广告,帮助指导广告企业及时纠正,对企业从轻或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