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食品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12-11 18:39 打印
今年以来,酒泉市积极应对食品安全和疫情传播风险挑战,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智慧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全市食品安全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及农村食品“清源”“净流”“利剑”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小”食品、保健食品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市食品监督抽检国抽省抽合格率达98.41%,食品“三小”经营户登记备案率达95%以上,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86.3%。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酒泉市“食品安全”“餐饮安全”群众满意度得分在全省位列第一。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48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8万余家次,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1.76万户次,查处食品类案件242件,罚没金额100余万元。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紧盯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建立体系化防控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全省率先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的复产验收标准,积极支持夜市经济和马路市场发展,我市食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全程监管,加强监督检验和风险监测。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利剑”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样品采集工作,累计从164家市场及227家零售店采集市场环境、食品及从业人员样本1480份;教育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回头看”,督促落实校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工信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加工诚信体系建设,全市29户规模以上食品加工企业100%纳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商务部门全面开展商贸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门深入推进食品“清源”“净流”“利剑”“扫雷”四大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三小”食品综合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文明餐桌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负自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凝聚起了食品安全保障的强大合力。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酒泉市投资4678万元新建成7670平方米的市级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依托敦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了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敦煌分院,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和基层监管所建立了138家快检室,健全了市级检验、基层快检、企业自检三级检验检测体系,检验检测能力位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