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来源 :市公路运输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2 11:44 打印
为期一个月的酒泉市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全市出租车行业营运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从业人员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为促进全市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厅关于全省出租车整治安排,自11月25日起,酒泉市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酒泉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省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靠实了工作责任,细化了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局分别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落实省厅关于对出租车行业开展整治工作的计划安排,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好“11.30”全省视频推进会议精神,抓好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两个县级领导干部为组长的督查组,分片区开展督查。并积极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及我市开展整治行动的计划措施,取得政府支持,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组织市、县两级对涉及出租车行业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实效性、合法性进行清理;对企业签订的驾驶员承包经营合同、机构设置、管理制度进行审查规范,对私下转让、出租、倒卖等出租车经营权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组织开展出租车质量信誉考核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自查自评工作,从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维稳以及驾驶员遵规守纪、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等方面作出了综合评价;集中整治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执法车辆120辆次,检查出租车3081辆次,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2辆次、“黑车”20辆次,整治车容车貌不整洁533辆次,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极大震慑。加强“两站”出租车秩序管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两站”架设高清监控探头5个,安装语音播报设施5套,设立抓拍曝光led电子显示屏2块,依托交通执法监测指挥中心,对“两站”出租车接站秩序和营运行为进行24小时无死角的远程动态监管,“两站”出租车营运秩序得到明显改观,社会各界反响较好;建立完善乘客投诉处理和12328转办调查处理机制,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畅通乘客投诉举报转办和处理反馈回复,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大力开展出租车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结合“12.4”普法活动,进企业宣传,借助出租汽车公司安全例会时机,向广大驾驶员传达“11.30”全省出租车整治会议精神,讲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营运,规范文明服务,相互监督,共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加快政策落地,提升治理能力。结合国家、省上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精神,实地调研,在2018年12月,出台《酒泉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酒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积极研究起草《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16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规定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司法部门合法性审查,酒泉市四届市政府106次和109次两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待修改完善提交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正式出台落地实施。
四是聚焦重点环节,全面清理收费。针对出租车企业向驾驶员乱收费等问题,及时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全市17家巡游出租车公司,对收费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收费清单,明确公示项目;开展出租车公司费用清理核查工作,对玉门市4家出租汽车公司违规向驾驶员个人收取安全生产费,派出督查组跟踪调查,并会同省局督导组现场督导对收取39.636万元安生产费全部予以清退;对驾驶员反映肃州区“两权归企”出租公司收取的押金、承租金的问题进行限定,押金在2019年每车10万元清退4万元的基础上,明确要求企业再清退3万元,使车辆押金保持在3万元/车;出租车驾驶员缴纳的承租费根据市场适当降低调整,保持了行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