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印发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 :酒泉市发展改革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3-01 16:11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酒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酒泉市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健全保障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导考核、部门联席会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等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定期评估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双公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承诺、失信惩戒措施清理规范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升级完善酒泉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酒泉)”网站功能,以“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为重点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行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核查,积极推行信用报告应用。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全面推广审批替代型承诺,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承诺制等信用承诺制度,在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依法依规审慎开展失信惩戒,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四是强化信用服务,加快完善酒泉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和应用,支持信用惠民便企,落实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一网通办机制,开展全市企业失信行为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
五是弘扬诚信文化,组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等系列诚信活动,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积极开展重点岗位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与诚信教育,深入细致向各类信用主体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推进诚信教育培训,稳步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