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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举措    持续攻坚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取得更大实效 酒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

来源 :酒泉市应急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30 10:10 打印

    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要求,酒泉市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高四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领导、迅速动员、扎实推进、全力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乡村振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市政府切实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及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内容。市安委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推动三年行动。配套制定联席会议、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制度,切实为三年行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实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级各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的价值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力推进三年行动,确保实现“事故风险持续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的目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头到矿山、危化等重点企业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氛围。     

    科学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一时间要求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在制定了《酒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形成“1个总计划、3个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强基固本”)和10个行业领域专项方案(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城市建设、特种设备、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基础上,工信、教育、文旅、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等19个行业部门坚持自我加压,主动扛责,树立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符合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市形成了 “1 3 10 n”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体系。     

    强化工作调度协调联动。市安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指导协调、考核巡查的作用,加大对三年行动推进过程的调度,形成了每月汇总研判、适时督导检查、季度总结调度、半年总结报告、年度巡查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对工作迟滞、信息不通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点名批评,限时整改,并定期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以强有力的调度手段,确保整治行动有力、有序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市安委会专题调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8次,分析通报三年行动开展情况7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暗访暗查9次,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按照省安委办要求持续报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制度措施清单、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的“一情况两清单”15期,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制定推进制度措施172个,形成了市、县“纵向协调”和市安委办、各牵头部门、各责任部门的“横向联动”工作体系。     

    狠抓督导检查上下驱动。市县两级健全落实三年行动常态化督导机制,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联合督导、暗访暗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综合运用全市通报、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开展三年行动。自2020年4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成立检查组5186个,开展督导检查10136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4550家,查出问题隐患41048,完成整改37942条,整改率92.4%。督导隐患问题20860个,行政处罚345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98户,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家,关闭取缔企业6家,处罚罚款915.665万元,约谈警示企业和个人365家(人),联合惩戒企业69家(人)。自今年5月底至7月上旬,全市组织开展了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共查出隐患问题4302条,目前已整改完成4173条,整改率97%。      

    突出行业领域系统拉动。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执法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内必查、计划外抽查”的执法工作思路,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跟踪指导、协调联动、边查边纠、清单管理、情况报告、信息报送等管控措施。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酒泉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分解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加强化工产业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及园区监管责任,对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开展了合法合规性、安全风险管控等专项排查,推动53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针对兰铁局、乌铁局反馈的高速、普速铁路144条隐患问题,制定了《酒泉市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完成了全部整改任务。针对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化工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了全市消防领域稳定向好。     

    邀请专家参与专业牵动。坚持把监管能力提升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坚持每年聘请专家对企业开展“把脉会诊”,从“没问题中找问题”“从小问题中发现大问题”,用专家的力量着力补齐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短板,切实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质增效。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市县两级累计支出专家咨询服务费100余万元,并通过省厅派驻、市县邀请等方式,派出专家指导组14轮次、32人次,分别对我市4个化工园区所有企业开展了全覆盖的集中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查出问题隐患1312条,提出整改建议236条。在非煤矿山领域,部分县市采取安全专家包保责任的方式,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全面诊断,既全面指出了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隐患,也为企业从源头上消除风险提出了整改的可行性建议。对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落实了“双重交办、双重督办”“一企一清单”等措施,确保所有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专家的参与,促使了“政府购买服务、专家诊断排查、企业整改落实、部门监督执法”的监管模式取得实效。     

    推进双防机制示范带动。着眼于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的提高,以“双防”机制建设为抓手,研究制定了《酒泉市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在全市持续推广了肃州区“631”、瓜州县“五个一”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模式,特别是在道路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了“一企一册”“一岗一卡”安全风险管控档案,实现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的精细化,有效固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同时,大力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落实逐级包抓责任,加强基础信息、隐患排查、远程监控、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信息化建设管理,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建设,形成了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目前,绝大多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已纳入全省统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管理,有11户企业达到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294户企业达到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带动全市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涌现出了奥凯机械、博伦矿业、玉门炼化总厂、青海时代化学助剂厂等一大批本质安全示范企业。     

    健全宣教方式多点促动。以报、网、微、端等平台为依托,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报道活动,特别是以“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周”“防震减灾宣传日”“消防日”等活动为载体,注入式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切实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多层面开展培训教育,按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对县市区及市级领导干部举办了为期5天的“酒泉市应急管理能力素质提升班”,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专题讲解。各县市区、各有关行业部门围绕三年行动专题、专项,累计举办各类培训89场次,受训人员达20163人次。在疫情防控期间,变“线下”为“线上”,在“酒泉应急管理”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复产复工安全培训”专题,引导企业通过远程教育、网络课程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知识讲座22讲。服从疫情“六保”“六稳”工作大局,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邀请化工专家深入4个化工园区、矿山企业“送教上门”进行指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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