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大庄子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金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8-09 10:02 打印
为有效控制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药监局下发的《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7号)》要求,近日,大庄子镇市场监管所组织执法人员对通告涉及的36个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开展专项排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台账记录情况、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要做好各项台账记录,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严禁销售假冒不合格化妆品。执法人员对照《通告》,重点检查了经营场所是否销售《通告》中所列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同时向化妆品经营单位通告上述批次的化妆品,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严把进货渠道,严防不合格化妆品流入市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督促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排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8家,暂未发现经营使用相关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下一步,大庄子镇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严查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