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信用酒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2-26 10:19 打印
面对目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酒泉市应急管理系统高站位部署,高起点推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时令特点,聚焦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摸清监管底数,准确掌握复工状况。至2月18日,我市正常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有7户,从业人员851人;试运行企业2户,从业人员383人;停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4户;计划3月底以前陆续恢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8户,复工的危险化学品续建项目25个。非煤矿山企业2月底前计划复产复工企业共22户。工贸行业所属的冶金企业正常生产4户,从业人员323人,实现了冶金企业100%复工复产。煤矿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全部停工。交通运输行业市县两级客运企业目前全部停运。对正常生产和投入试运行的企业,我们要求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给疫情防控期间添乱惹事。对停工停产的企业我们利用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树立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克服暂时困难,确保按时复产复工并把“六个一律”管控措施落实到每一户企业和各个环节。
二、强化集中整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方案和严格落实“三个全覆盖”“三个一”措施的具体要求,全市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交通运输、燃气、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等行业监管部门坚决做到“四个一批”、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至2月18日,全市共围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派出检查人员14643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4万家(次),查出问题隐患7604条,完成整改6839条,整改率90%。其中:排查治理重大隐患22条,已完成整改15条,整改率68%;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9起,关闭取缔企业22家,停产整顿企业16户,处罚罚款73.87万元。市安委办先后派出3个督查检查组和1个暗查暗访组,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及开展进行了现场督导、暗查暗访,已对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的2个单位(企业)和3人进行了问责曝光。
三、改变服务方式,从严开展网上审批。按照《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改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酒泉市积极响应,不打折扣,立即执行,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与企业对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审批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线上办理;对许可证件即将到期的企业由业务科室提前预告知提醒,实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审批许可事项不间断。截止2月18日,全市共通过了网上递交的3个非煤矿山、7个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这是市应急局改进监管方式,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线上办理的全新模式。疫情结束后,将对线上办理的许可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核查,强化事后监管,对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和隐瞒重大问题骗取审批和许可的,撤销原审批和许可并在3年内不再次受理该企业审批和许可申请。
四、上门指导服务 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坚持“两手抓”和监管服务“双到位”的思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消杀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先后共抽调83人,组成12个安全服务组,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帮助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定点医疗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定点医疗单位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提示,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同时,对酒泉宜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84消毒液生产现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75%乙醇溶液灌装车间、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劳保厂3家单位进行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作安全标志,对消防栓、灭火器及自动喷淋装置等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要求企业严格管控可燃物,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做到生产安全。
下一步,酒泉市应急系统将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省应急厅的各项措施落实在疫情联防联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企业复产复工、重点项目建设等方方面面,强化使命担当,推动责任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