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小额信贷促发展 “贷”动乡村大振兴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肃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0-19 10:37 打印
为充分发挥金融助推乡村振兴作用,提高脱贫户对金融帮扶小额信贷的获贷率,近年来,肃州区采取有效措施,以小额信贷为抓手,充分发挥小额信贷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造血”作用,助力脱贫群众加快致富步伐,通过“小信贷”发挥“大作用”,全面“贷”动乡村振兴。
宣传摸排到位,确保“贷得到”。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推进小额信贷工作落实。为实现“政策人人知晓,流程户户明白”,通过工作群、村民代表会议、政策讲评会、发放宣传页、张贴公告、走访入户、微信宣传等多种形式,重点针对贷款用途和期限、贷款对象和方式、优惠政策以及办理流程等政策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政策宣传讲解,引导群众树立信用意识,掌握贷款相关政策,真正做到让群众听得懂、用得好,提高群众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的知晓率。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及“回头看”行动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专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小组成员、网格员作用,实地走访,深入了解脱贫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摸清他们对产业发展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贷款需求,建立台账,及时动员申请,切实做到“应贷尽贷”。截至目前,累计向脱贫人口发放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408户,金额11190.6万元。
服务优化到位,确保“办得快”。对于有意向开展小额信贷的脱贫户,由各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协助贷款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同时与银行进行对接,对征信资料逐一审核把关,简化办理程序。在入户调查评级的前提下,农户只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借款申请书”,压缩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从受理到发放的工作时间,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做到手续简便、随到随贷。督促承贷银行推行阳光信贷,公开贷款条件、利率、用途、期限、方式,做到贷款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积极开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办理窗口,主动推行上门放贷、集中办贷的贷款发放模式,特别是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的高峰期,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场地、集中发放的“四集中”模式,有效提升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发放效率。截至目前,新增贷款278户1348.2万元。
压实责任到位,确保“回收稳”。进一步压实承贷银行和乡镇责任,制定逾期风险处置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督促承贷银行于贷款到期日前90天和30天分别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按时还款,同时于每月初将本月即将到期贷款名单及时反馈乡镇,由乡镇组织村组干部提前开展贷款催收。加强与各乡镇和酒泉农商银行的对接,对清收化解工作再安排、措施再细化,督促各乡镇紧密配合银行开展信贷风险处置工作,对逾期的农户明确责任人,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帮扶和引导,通过项目帮扶增加经济收入,提高贷款偿还能力,确保逾期贷款全面清收。今年以来,收回贷款户数525户2457.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