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三措并举”破难题 持续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9-18 10:21 打印
金塔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聚焦全县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创新举措办法、用足用活政策,积极谋划、狠抓落实,全面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发展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开创全县养老服务新格局。
一是政府主导为牵引,构建养老体系“新蓝图”。根据国家及省市规划,出台《金塔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了《金塔县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金塔县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金塔县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试行)》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攻方向,从机构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服务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机制,养老服务更加制度化、专业化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全县国土资源规划“总盘子”,按照城乡“科学规划、分片布局”的原则,近年来,先后投资5000万元,建成1个县中心敬老院,3个乡镇片区中心敬老院;每年县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资金510万元(其中,县社会福利院每年列入补助经费30万元,3个乡镇中心敬老院每个每年列入补助经费50万元,金塔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年列入补助经费30万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列入补助经费300万元),将养老机构运行列入县级财政资金预算,实现了覆盖全县的养老集中供养服务大格局。
二是创新突破树标杆,架起养老服务“新支柱”。制定《金塔县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采取“政府补助 个人自付”的方式,为城乡7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低偿午餐,城区互助幸福院提供10元标准午餐(政府补贴5元,个人自付5元),乡镇村级互助幸福院提供8元标准午餐(政府补贴5元,个人自付3元)。率先在全市将农村75岁以上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依托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行24小时全天候预约,按照年龄段每户每月享受100-260元不等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3年新增居家养老服务对象529户,2023年1-9月提供服务29976人次,派单86939次,结算服务费373.09万元,入户回访560余户,回访满意率达到95%以上。至目前,全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0.46万人。
三是扩面提标作支撑,托起幸福晚年“夕阳红”。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和“计生两户”等困难群体实施政府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档次缴费。截至8月,全县共为符合代缴条件的12109名缴费困难群体人员代缴养老保险费139.91万元,其中已脱贫人口代缴3243人,低保对象代缴927人,特困人员代缴28人,重度残疾人代缴1093人,农村“计生两户”代缴6818人,参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切实减轻缴费困难人员的参保缴费负担。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每月再提标10元,达到每人每月70元。完成提标后,我县60至64周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88元,65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