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酒泉市司法局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7 15:07 打印
党的十九大以来,酒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全面树立柔性执法理念,不断完善执法方式,执法中坚持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柔性执法工作。市委、市政府将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纳入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推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酒泉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做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出台了《全面实施柔性执法提质扩面工程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分别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大力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点,坚持检查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结合,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执法活动,防止和克服简单粗暴、以罚代管等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市直相关部门也大力推行非强制性行政执法,加大说服教育力度,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增强了自我纠错能力。
二是大力规范行政柔性执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审核确认行政执法机关主体资格314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5880名,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管管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12210条,对涉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领域的87类18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进行了细化量化。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行政约谈、审计监督、跟踪回访、教育与说理等非强制手段,较好解决了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防止了行政执法“一刀切”现象,极大地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是广泛营造行政柔性执法氛围。今年7月,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的良好氛围,7月1日,我市专门组织开展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大型义务宣传日活动,市县两级30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走上街头发放资料、解难答疑,宣传《行政处罚法》,深入厂矿企业、社区乡村,宣讲《行政处罚法》。7月21日,市政府专门召开第120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的《行政处罚法》为抓手,强化对行政处罚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把实施处罚、纠正违法与说服教育结合起来,把“两轻一免”和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使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下大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行政柔性执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行政柔性执法“回头看”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共评查案卷61289件。市县两级政府综合运用法制审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多种手段,突出对重点执法领域柔性执法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柔性执法的质量和水平,自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566件,其中实行行政柔性执法案件3359件,适用“两轻一免”行政处罚案件5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