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检察院 以“实”的要求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发文机构:信用酒泉 来源 :玉门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27 18:41 打印
酒泉市检察机关《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联络组,形成了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工作。
强化工作责任,夯实组织基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监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结合酒泉市检察机关《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法律监督工作联络组,结合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和玉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特点,制定了《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该项工作,力促该项工作得到各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食品药品法律监督工作落细落实,取得实效。
注重协作,压实监督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为确保监督工作得到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与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了沟通,向相关部门传达了酒泉市检察机关关于集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工作的通知内容及意义,并与市场监管局就近年来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的难题,以及如何强化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食堂及周边餐饮、商行,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的监管进行了讨论;同时与农业农村局就玉门地标性农作物、畜禽养殖、良种培育等方面的监管进行了系统的了解,为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监督工作厘清了头绪,夯实了监督基础。
坚持为民服务,落实监督质效。“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工作开始后,玉门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易多发问题的领域进行了深入分析,延伸监督触角,对辖区内4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小饭桌”、“托儿所”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消防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同时,深入基层一线对乡镇村组的30余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深入摸排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力争通过本次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